沈阳发布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2023-01-04 11:42:49 星期三 来源: 沈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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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发布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坚决兜住“三保”底线 严格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

  盘活各类存量资源,坚决兜住“三保”底线,严禁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等变相增加编外人员……日前,《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提出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等方面的要求。

  盘活各类存量资源

  《实施意见》提出,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严格执行收付实现制核算,对当年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全部予以收回,将基本支出、项目净结余等全部统筹使用,加大单位实体资金账户和往来款清理力度。规范政府资产管理。从严控制新增、更新资产。严格落实政府会计制度准则要求,所有资本性支出应当形成资产并予以全程登记,已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要完善基本建设程序,转固定资产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及处置交易机制。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对长期低效运转、闲置及超标准配置的政府资产,要予以盘活和清理,所得收入按规定上缴财政统筹使用。

  在推进资产共享共用方面,提出建立并完善公物仓和资产共享共用机制,部门和单位的资产配置需求优先通过公物仓调剂,提高资源配置效益。优化虚拟公物仓资产信息平台,促进资产资源共享共用。

  坚决兜住“三保”底线

  《实施意见》提出,优先安排“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政府债券付息支出等刚性支出。出台重大增支政策前,应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分析项目设立的合理性和投入的经济性。推动建立涵盖人均基本公共服务及民生领域等重点支出项目清单,并在预算安排中优先予以保障。

  坚决兜住“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三保”支出有缺口的不得安排其他支出。各级预算要对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统一民生政策做到应保尽保。按照“县级为主、市级帮扶”的工作原则,建立市、区县(市)“三保”保障责任落实机制。

  严格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

  《实施意见》要求,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非刚性、非急需、非重点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预算。严禁违反规定乱开口子、随意追加预算。严格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严格控制和执行资产配置标准,暂时没有标准的要从严控制、避免浪费。清理压缩各种福利性、普惠性、基数化奖励。严控财政供养人员规模。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严禁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等变相增加编外人员。

  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

  在强化预算执行约束方面,《实施意见》要求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预算一经批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严禁出台溯及以前年度的增支政策,严控预算追加。规范预算指标管理,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预算指标对执行的有效控制,严禁将国库资金违规拨付至财政专户或单位实体资金账户。

  《实施意见》明确,要提高预算执行率。提前研究谋划项目,常态化开展项目申报和评审论证,纳入预算的项目应当按规定完成各项前期工作,做到预算一经批准即可实施。(记者 刘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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