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以“评理说事点”为抓手开展法治宣传
2021-12-02 15:07:38 星期四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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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沈阳12月2日电 在辽宁省法库县“王公正调解室”里,“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办得热闹。“村里有纠纷,有意见都来这说。”评理说事员王金福告诉记者,他把大家争论诉说的事项,逐一进行梳理,最终完善形成了正式的村规,提前解决了很多纠纷。

  王金福说,“村(居)民评理说事点”设在“王公正调解室”,白天下班之后,就转移到“夜间场”。他在“王公正调解室”办起了“法治宣传农家大院”,自任“讲师”,傍晚村民就集结在这里,听他介绍相关法律法规。

  “王公正调解室”是辽宁以“村(居)民评理说事点”为抓手,推进法治宣传的一个缩影。辽宁省通过“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将普法宣传贯穿于评理说事的始终,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夯实法治建设的社会基础。

  据辽宁省司法厅介绍,辽宁省内的“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可以解答法律咨询、代办法律援助,宣传普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扬社会文明风尚,引导群众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不良社会风气。

  辽宁省各地把“评理说事点”建设与宪法学习宣传相结合,与民法典宣传普及相结合,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增强全社会法治信仰;把法治元素注入“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调动评理说事员、法律明白人等,深入乡村基层、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和法治文化活动。

  据了解,辽宁省各地还利用“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图书角以及各类宣传栏、文化长廊等户外宣传阵地,摆放《化解社会矛盾普法警示案例选编》等普法书籍,扎实开展对涉及家庭、婚恋等矛盾多发领域以及重点人员的“一对一”法治教育,化解积怨,预防和减少激情犯罪、法盲型犯罪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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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 责任编辑: 唐晓瑭
辽宁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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