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5月31日电(记者丁非白)全省法院已成立96家少年法庭,16家中院、32家基层院实现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综合审判,司法履职从“居中裁判者”向“主动保护者”进阶……去年以来,辽宁全省法院以综合审判改革为牵引,以法治宣传教育为抓手,以多部门联动协同为支撑,全方位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线,取得明显成效。
据介绍,辽宁全省法院始终保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严惩高压态势,优先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人格权益和财产权益;对家庭暴力、虐待未成年人等行为,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监护人,依法撤销或变更监护人资格。同时,将心理干预、家庭教育指导融入案件审理全过程,严防“二次伤害”。
“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一项核心原则。全省法院在刑事审判中,严格落实“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审判原则,全面实行案件不公开审理、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最大限度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其中,大连法院在全国首创“三个不送”送达机制,明确法律文书不在校园、公开场所及易引发未成年人心理畏惧的环境送达,全方位守护失足少年的隐私与人格尊严。
此外,辽宁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司法机关枢纽作用,积极凝聚多方保护合力,健全完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联动工作格局。在家庭保护层面,依法约束、惩戒“养而不教、监而不管”的监护失责行为,累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100余份;在社会治理层面,主动对接专门学校建设工作,精准矫治未成年人偏差行为;针对校园管理漏洞、电竞网咖留宿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文身等问题制发司法建议,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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