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疾控中心提醒 应继续加强个人健康防护
2022-01-17 09:01:09 星期一 来源: 沈阳日报
关注新华网
微博
Qzone
评论
图集

沈阳市疾控中心提醒

应继续加强个人健康防护

  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1月16日,沈阳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疫情防控一刻也不能放松,市民应该继续加强个人健康防护。

  2021年12月30日以来有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街道旅居史的来(返)沈人员,请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和工作单位报备,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沈后满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2022年1月16日起取消大连市甘井子区重点管控。

  2021年12月30日以来有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街道除外)、朝阳区、昌平区旅居史、2022年1月7日以来有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旅居史、2022年1月9日以来有大连市甘井子区旅居史的来(返)沈人员请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和工作单位报备,尽快到附近核酸采样点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按要求进行14天健康监测;前往核酸采样的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保持一米距离,如实告知旅居史。

  省内外来(返)沈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沈后主动向社区(村)、单位和酒店报备,第一时间接受核酸检测。近期有涉疫地旅居史的市民返沈后,请主动向社区报备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核酸检测,同时做好每日自主健康监测,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及前往人员密集场所,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非必要不离沈,非必要不要前往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地区。出入公共场所坚持扫码,继续加强个人健康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密闭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非必要不开展聚集性活动。

  要继续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依据“四早”原则,严格落实四方责任,从严从紧,科学精准,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各类政务大厅、医疗机构、商场超市、交通场站、景区景点、宾馆酒店、饭店商店等公共场所及住宅小区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验码和登记制度。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所有单位(包括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饭店门店、出租房屋等)必须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发现有中高风险区来人、职工出现发热等情况时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风险人员应立即主动报备,配合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接听工作人员电话时,准确报告个人信息;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记者 樊华)

+1
【纠错】 责任编辑: 姜冰
辽宁新闻
010070220010000000000000011114561128268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