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大洼区检察院:以“我管”促“都管”竭力优化营商环境
2022-12-27 18:11:59 星期二 来源: 新华网
关注新华网
微博
Qzone
评论
图集

  新华网沈阳12月27日电(记者白涌泉)“原本以为检察机关行政争议化解是‘花架子’,没想到却是‘石锤子’,感谢检察机关为我们企业着想,帮我们渡过难关。”随着双方在和解协议上签字,法院撤销了强制执行裁定,盘锦某温泉俱乐部崔经理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作为盘锦市大洼区龙头企业,崔经理的温泉俱乐部曾是该地区一张旅游名片。2020年开始,企业开始遭遇经营困境。2021年,由于拖欠水费,这家企业被下达限期缴纳企业自备井水资源费通知单,欠缴费用从开表之日起至2021年3月共计290余万元。由于企业无力支付,同年12月法院又作出裁定准予强制执行,企业经营难以为继。

  2022年,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崔经理来到大洼区人民检察院申请了非诉执行监督。大洼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判断该案符合受理条件,存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可能,决定立案。

  大洼区人民检察院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主动邀请涉案企业、水利部门、大洼区人民法院进行四方座谈,在各方全面了解案件背景及经过后,形成了推进争议解决的初步共识。

  为推动此案彻底化解,大洼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听证员。听证员在会上一致认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发展困难,应努力促成争议化解,保护企业平稳复工。最终,水利部门与涉案企业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企业以分期的方式缴纳拖欠的水资源费,法院也及时撤销了强制执行裁定,解除了企业被冻结的银行存款,企业又重新燃起生机。

+1
【纠错】 责任编辑: 关溪涓
辽宁新闻
010070220010000000000000011114611129236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