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ns="http://www.w3.org/TR/xhtml1/strict">"大款警察"林福久因受贿贪污今日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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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款警察”林福久因受贿贪污今日被执行死刑

 

林福久被押解入庭(资料照片)

 

 

   新华网辽宁频道12月24日消息 (记者陈光明、王炳坤)24日上午,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犯有受贿、贪污和重婚罪的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原内保分局局长林福久执行死刑的刑事裁定,对林福久执行了死刑。

  今年54岁的林福久只有大专文化,原任鞍山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局长,由于被捕前拥有个人非法财产高达5880多万元,而有"中国第一大款警察"之称。

  经法院审理查明:林福久于1994年9月至2002年1月间,利用担任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税务检查处处长、鞍山市税警机构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鞍山市公安局税侦分局局长、鞍山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共受贿45起,财物总价值人民币630多万元,其中索贿33起,索贿财物总价值人民币569万元;贪污3起,贪污财物总价值人民币71万元。另外,他通过非法放高利贷、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违规办公司经营等手段,聚敛了高达5000余万元的个人资产。

  与此同时,林福久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并育有一子,构成了重婚罪。

  2004年7月27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和重婚罪,终审判处林福久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完)

 
  “大款警察”林福久被金钱扭曲的人性  >>>详细

 

 

 

 

气派的“林家庄园”一度想建成东北最大的养老院

  新华网辽宁频道12月24日消息 (记者陈光明、王炳坤)因为贪污公款、索贿受贿、非法经营、违规放贷、非法收受钱物而疯狂敛财5800多万元的鞍山市公安局税侦分局原局长林福久,终审以贪污、受贿和重婚三项罪名,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林福久临刑前,记者曾来到鞍山市,对这起有着”中国第一大款警察”之称的腐败大案进行了深入了解。从一名颇有能力的领导干部,到一位令人扼腕叹息的国家大蛀虫,是什么让林福久一步一步发生蜕变,并最终落得一个可悲下场的呢?

“地位要比别人高,钱也要比别人多”
  林福久1950年出生于辽宁省海城市,在三个兄弟中排行最小,幼年家境的贫寒让他养成了一副争强好胜性格,渴望出人头地。刚从部队转业回来时,大哥林福昌为他联系好了医院的工作,可他却告诉哥哥,他”一要地位要争取比别人高,二要钱比别人多,要在官场做出一点名堂来。”……

                                      
  “中国第一大款警察”林福久庭审纪实  >>>详细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林福久死刑
 
     
   
5月27日,林福久被押解入庭 (资料图片)
 

  2004年12月24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执行裁定,对犯有受贿、贪污和重婚三项罪名的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原局长林福久执行了死刑。至此,这起因为有着“中国第一大款警察”之称而备受人们关注的腐败大案,终于画上了一个完满的句号。
  半年多以前的4月20日,记者在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间不大的刑事审判庭内,作为唯一到场的媒体代表,亲历了林福久案审判的全过程。目睹了这场正与邪、真相与曲解的艰苦较量。

“钱收了,但是没有受贿”
   2004年4月20日上午8时30分,林福久在两名法警的押解下步履沉重地走进了法庭。今年54岁的林福久,因为曾在公安、司法岗位上掌握实权长达10年而在当地赫赫有名。从1994年9月开始,林福久历任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税务检察处处长、鞍山市税警机构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鞍山市公安局税侦分局局长和鞍山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局长等职务。在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中,林福久被指控犯有受贿、贪污和重婚3项罪名,在指控受贿的47项事实中,光是索贿就达37项。

  出人意料的是,林福久对检察机关指控他的罪行并不承认,“钱是收了,但没有受贿。”林福久这样向法官回答。

   这是林福久首次在法庭上对自己的犯罪问题表态,漫长的法庭调查程序由此拉开。紧接着的一天半内,从早晨上班到晚上下班,除了中午休息一个小时,其余时间大家都在法庭上度过。公诉人就47项指控的受贿事实一一发问并列举证据,林福久则对绝大多数收钱的事实予以承认,但是始终强调不是受贿,更不是索贿……

 
  “中国第一大款警察”案的艰难反腐   >>>详细

  新华网辽宁频道12月24日消息(记者陈光明、王炳坤)尽管通过各式各样的掩饰手段,税侦局长林福久疯狂敛财长达十年仍得以安然度过,但是当鞍山市纪委接到中纪委转来的举报信,决心彻查时,林福久精心构建的廉洁形象几乎自动露出了马脚,他所梦想的金钱帝国也在瞬间轰然倒塌。记者近日采访了鞍山市纪委、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在他们对林福久案查处全过程的回味之中,深深体会到反腐的艰辛和带给人的振奋。
  真相与掩饰的艰难对决
  2003年5月,鞍山市纪委收到了由中纪委转来的群众举报信。26日,纪委领导找到了林福久,让他对自己的问题作出说明。第二天上午,林福久就将他连夜写出来的书面说明直接送到了鞍山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庆岩的办公室。林福久把自己的问题推得一干二净,称自己绝对没有个人问题,他交给纪委领导的包括那本放弃了主动坦白的机会。尽管如此,办案人员还是决定从外围入手,仅用了三天的调查,便找到了林福久违纪的重大证据。查处工作进行得振奋人心,但又不乏惊心动魄……


相关媒体报道 网友评论 我要发言
“中国第一大款警察”毁于贪官流行病
鞍山“大款警察”也设“廉政账簿”
“大款警察”每天敛财超万 古玩成山成反面教材
第一大款警察和“警察不和钱沾边”
谁来为“大款警察”买单?
个性张扬放肆“中国第一大款警察”林福久素描
“中国第一大款警察”太黑 每天敛财超一万
“中国第一大款警察”林福久的刑前自白
新华网友求真123
  林福久常常让税侦分局自主收集涉税案件线索,主动前往企业调查、处罚;实在找不到毛病的,就自己写一封举报信,再去查处。而这种办法却屡试不爽,就连查不出毛病的企业,也愿意同他私了。
新华网友枉评天下
  林福久堪称“敛财大王”。敛财逻辑之严,办法之多,经验之丰,令人叫绝!
新华网友法剑如天
  类似反贪办案,以案要挟,以言代法的丑态百出。。。令人发指,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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