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6月5日电(记者丁非白)辽河作为辽宁的母亲河,是区域生态安全的核心屏障。在第55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6月3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专项《关于加强辽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司法力量筑牢辽河流域生态安全屏障。
目前辽宁已有6家中院集中管辖辽河流域相关环资案件,具备专业化审判基础。此次《意见》聚焦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文化五大领域,精准对接防洪减灾、水资源利用、生态修复、污染防治、水文化传承等重点工作,实施全方位司法保护,刚性规范流域生产建设与生态保护行为。
针对五大领域,辽宁法院明确专项司法举措:严打非法采砂、侵占河道等行为,守护流域水安全;规制违规取水、地下水超采等问题,倒逼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严查湿地围垦、破坏等违法行为,守护水生态完整;妥善审理水污染案件、化解损害赔偿纠纷,整治流域水环境;护航流域水文化遗产与生态景观保护,推动生态与文化融合发展。
同时,辽宁全省法院聚焦预防与修复并重,依托诉前禁止令、行为保全等制度,前置防控生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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