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辽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陈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强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财物;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项目,破坏营商环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陈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强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辽阳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记者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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